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业务介绍

     湖南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您办理人事代理和落户长沙。
     ● 帮你落户长沙 ● 帮你管理档案 ● 帮你免费推荐就业 ● 帮你申报职称
 应届毕业生(国家统招)落户长沙办理程序


    毕业生落户的基本条件是:国家计划内(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生)毕业生。
    一、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暂无接受单位的可委托我中心推荐用人单位)。
    二、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省卫生厅人才中心盖章,并按有关规定缴费,同时我中心向毕业生学校开具商调函调转档案。
    三、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学生处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学校介绍信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报到证,并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五、毕业生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和档案交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
    六、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七、计划外毕业生落户长沙参照交流人员落户长沙办理程序。

 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个人资料免费入网和免费参加有关招聘活动,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工作。
2、毕业满一年时,代办转正定级手续,计算工龄。
3、按国家政策规定,代为申报职称考试或执业资格考试。
4、保留原有干部身份。
5、按政策及时调整档案工资。
6、挂靠党团组织关系和户籍关系及管理。
7、代办社会保险。
8、出具出国、考研、计划生育等以档案为依据的人事证明。

 签订合同与所需费用


    湖南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代理对象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按合同提供相关服务,期满后是否继续托管,由本人决定,托管期间,如找到接收单位,可将档案转出。

    要求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每人一次性交纳一年的档案托管费240元。要求办理长沙市区户口手续,经审核符合长沙市公安局落户条件者,我中心可在10日内为其办妥,不收任何费用。

- 湖南省卫生厅人才中心简介 - 企业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 2003 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       湘ICP备030303号
  版权所有:湖南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电话:0731-4363515 、4822247
  地址:长沙市湘雅路30号 (湖南省卫生厅办公楼十五楼1515房)        邮编:410008
网站管理员:  zhongyan_21cn @126.com     业务联系:hnyywsrc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