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届毕业生事务
 ※ 档案挂靠
 ※ 户口迁调
 ※ 出具人事证明
 ※ 职称认定评审
 ※ 出入境事务
 ※ 社会保险事务
 ※ 住房公积金
 ※ 独生子女证\准生证
 ※ 办理计划生育证
 ※ 办理婚姻状况证明
 ※ 人事代理单位名单
 

委托代理人员申请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 委托代理人员申请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1.计划内生育一孩或依法收养一孩的女性,领取《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申请表》 (一式三份);

2.夫妻双方签署同意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意见;

3.夫妻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在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计生办公章后,报女方乡(镇) 街道计生办;

4.乡(镇)街道计生办核实后,在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发给《独生子女证》;

5.此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街道计生办,另两份分别交男女双方单位存档。

● 委托代理人员申请一孩准生证办理程序


长沙市户口的女性方可按此程序办理,异地户口的女性回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办理。
1、本人申请,并填写《生育一孩申请表》;(必须钢笔填写)

2、夫妻双方必须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县(市)计划生育学校参加新婚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领取结业证;

3、夫妻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在《生育一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计生办公章;(男方单位必须签署如下意见:XX同志,系初婚未生育,未领养过小孩子,同意生育计划内一胎)

4、申请人必须携以下证明证件,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
A、双方身份证、B、双方户口簿、C、结婚证、D、结业证 、 E、妇幼保健手册(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院办理)、F、生育一孩申请表、G、双人照片一张;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孩生育证审批小组核实证明证件后,在《生育一孩申请表》上加盖公章,符合要求的发给《一孩生育证》,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作出解释。

 

● 委托代理人员申请计划内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长沙市户口的女性方可按此程序办理,异地户口的女性回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办理。

1、夫妻双方向各自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单位签署意见加盖计生办公章; (女方向人才中心提出申请)

2、出具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证明材料,连同双方申请,由女方单位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

3、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报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查批准后,发给《生育二孩申请表》;

4、 《生育二孩申请表》填好后交男女双方居委会(村)或单位计生办审核,并加盖计生办公室公章后,由女方单位逐级上报审批;(必须钢笔填写)

5、审批后交女方村(居)委会或单位,进行张榜公布;

6、怀孕五个月后由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育证审批小组发给《二孩生育证》;

须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下:(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孕检证明(未领取《生育二孩申请表》前不能怀孕)再婚夫妇带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一方有小孩的带小孩户口簿;独生子女 病残儿家庭带长沙市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小组鉴定表;独生子女家庭小孩死亡的带死亡证明和派出所证明;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带全套收养证明;
怀孕五个月后,领《二孩生育证》时须带人口学校结业证(见《一孩生育证》条款)妇幼保健手册 (同一孩准生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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