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卫生厅文件
湘卫人发[2001]6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成立 湖南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省编办批准(湘编办函[2001]39号),成立湖南省卫生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其主要职责是:
1、建立省内外卫生人才信息交流网络,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卫生行业人才供求信息。
2、建立湖南省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负责为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及求职人员、再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提供中介服务。
3、协调承办卫生单位及个人的人事代理,开展人事咨询、人事诊断、人才测评等业务。
4、负责承办或协办各类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人才智力流动,开展省内外人才、劳务、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6、具体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政工人员职称晋升社会化评价的实施工作。
7、负责承办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OO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