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中心 >> 中心简介
   
 

    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培训中心是2000年11月经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湘编办函[2000]73号)的湖南省卫生厅直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设一室二科,即办公室、考试科、培训科。

    湖南省卫生厅给该中心界定的职能是“主要承担全省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和全省卫生行业的专业考试及培训”(湘卫人发[2000]19号),中心目前承担的主要考试有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与医师资格考试相关的培训工作。

    中心5名正式职工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人分别在香港大学、中南大学攻博士学位;5名职工中有1名正高职称,3名副高职称,1名中级职称。

    医师资格考试中心从2001年开始承担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也是卫生部在全国第一年实施“三站式”实践技能考试,我们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地完成了考试任务,而且得到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原主任周东海同志的高度赞扬。2001年以来,中心在省卫生厅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和厅长的领导下,在省卫生厅有关处室的大力支持下,与各市州卫生局、各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和广大考官、考务人员共同努力,组织全省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五个类别共98256名(人次)考生参加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有65488人通过实践技能考试,获得了参加全国医学综合笔试的资格;全省有69276名考生(人次)参加全国医学综合笔试,有36516人通过医学综合笔试,分别获得了医师和助理医师资格。中心成立以来,我们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考区对各考点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复核的工作,14个市州共审核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3790人,其中持假毕业证书报考者1421人;14个市州在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中,共查处作弊考生317人,其中替考考生90人。

    护士执业考试2001 - 2002年全省共接受16560名(人次)考生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有16140人获得了考试资格,在资格审核不合格的420人中,绝大多数为持假文凭报考。二年共查处作弊考生14人(其中替考1人),经全国统一考试,最后有10002人获得了护士执业资格。

    培训工作2001年以来,共举办各考点考务人员、实践技能总主考官培训班16期,培训各考点考务人员和总主考官730余人次;举办考生考前培训班17期,培训考生和卫技人员3600人;与厅法规监督处、省爱卫办、省血液管理办公室、湘西自治州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心血管防治办公室联合举办卫生管理干部和卫技人员培训班7期,培训卫生管理干部和卫技人员780余人次;几年来,由中心付费或资助,选派考区实践技能首席考官、考务人员和部分考点考务人员90余人次,参加全国考试知识培训或出省学习考察。

    研究工作2001年以来,中心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对所从事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共撰写论文13篇,先后在《中华医院管理杂志》、《中国考试杂志》、《中国医师杂志》、《中国卫生事业管理杂志》、《中国卫生政策杂志》、《实用预防医学杂志》等杂志上发表12篇,在全国第六届医学考试研讨会上大会宣读论文1篇;组织编写《医师资格实践技能应试指南》专著一本,由湖南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

    我省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在全国综合考核排名时,2002年湖南省排名第一(2003年未排名),并连续三年在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上大会发言,介绍湖南的做法和体会。

 
 
 
 
   ◎ 办 公 室
 
   ◎ 培 训 科


 1.负责中心文秘、公文收发、电函处理工作。

 2.负责中心综合性事务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档案资料的管理及统计工作。

 4.负责中心的财务、财产与后勤管理工作。

 5.负责中心接待和人民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负责卫生部、省卫生厅和中心规划安排的各级各类专业培训。

 2.负责省卫生厅各业务处室委托的业务培训。

 3.负责面向社会的培训服务。

 4.负责省内外有关机构或单位委托的业务培训服务和技术咨询。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考 试 科


  1.负责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全省卫生行业专业考试的组织、考务管理、考试设计、命审题等工作。

  3.负责中心考试题库的组建与维护工作。

  4.组织医学考试、培训用书的编写、出版工作。

  5.参与卫生行业全省考试制度的建设、标准制定和政策性研究工作。

  6.负责面向社会的考试和省内外有关机构或单位委托的考试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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