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2003年全省执业医师考试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湘卫医发[2003]23号

 

各市州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严肃考风考纪,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3年全省执业医师考试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在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笔试中请人替考和持假文凭报名的聂林海等141名考生,给予取消当年考试成绩并取消2004、2005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见附件1)。

二、对持假文凭报考的彭剑峰等345名考生,给予取消当年考试资格(见附件2)。

三、对为替考者和持假文凭报名者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被处理的考生和为其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引以为诫,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各市州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执业医师考试的资格审查,对在资格审查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共印550份)

附件一: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并取消2004、2005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附件二:取消当年考试成绩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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