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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 户口迁移/调入长沙 

 

一、异地户口人员,人事行政关系与档案如何管理?

  异地户口人员,受聘于长沙某单位,因不符合调入长沙条件或本人暂不想将户口调入长沙,其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可这样处理:   

  (1)通过停薪留职、请假等形式,继续保留在原单位;

  (2)转至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3)借调到我部管理。 

  借调形式的好处:便于办事,如出具证明等; 便于受聘单位用人管理;便于将来条件成熟时调入长沙,等等。

二、如何办理人事行政关系挂靠?  

  (1)个人或单位前来联系,领取"委托管理合同书",填好其中表格后交回;

  (2)发函调档,原单位将档案移交或密封后交本人送交代理部;

  (3)审核后通知本人或单位前来签合同,缴费,发调令由本人带回原单位,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保险关系等迁来;

  (4)本人到聘请单位工作。

三、异地户口人员如何办理挂靠或保管事宜?

  户口在长沙市以外而应聘到长沙市工作的人员,有两种情况:一是保留原有身份的,二是不保留原有身份的。保留原有身份的是指尚在职的,这类人员以借调形式实行其人事行政关系临时挂靠,在条件成熟之后,可以转为调入挂靠。

  不保留或没有身份的,是指其在来长沙工作之前,已是在原地辞职、离职、不辞而别、除名人员,或是不包分配的有一定学历的人员等,这类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到我部登记,后由我部发函到其档案所在地调档,手续与第6问同。  

四、异地人员如何办理调入长沙手续?

  异地人员需办理调入长沙手续,其基本条件是: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对口,年龄在40岁以下的国家干部;夫妻分居;家庭基础在长沙、照顾家庭等,办理手续如下:
(1)接收单位专题申请报告;

(2)个人填表;

(3)递交个人学历、职称证、结婚证(审核后归还)、复印件一份、计生证明、夫妻分居者递交长沙户口一方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代理部发函调档,原单位将档案、现实表现及鉴定、体检表、同意调出函寄(送)到代理部审核、报批;

(5)获准后,通知单位或个人前来签合同、交费、将调令、户口《准迁证登记表》交本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所有关系迁出后,到代理部报到,由代理部开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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