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用设备资格考试简介

    根据卫生部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医用设备的人员(包括医生、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须接受岗位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为规范对全国医用设备及使用人员管理,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04]474号)精神,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一律都要通过上岗资格考试。

一、考试的性质

    全国医用设备资格考试的性质是“上岗资格”考试,即准入性考试。

二、考试的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开设该考试。考试目标是考查应试者对执业上岗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提高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

三、考试的形式

    为体现考试的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采用标准化考试的形式,聘请有关专家根据考试目的编写了各科考试大纲,由中华医学会及各地分会依据大纲对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培训。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专家依据大纲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

四、目前开考的科目

    参加考试的人员分为医师、技术员和物理师三类。

    1.CT医师、CT技师

    2.MRI医师、MRI技师

    3.LA医师、LA技师、LA物理师

    4.CDFI医师、CDFI技师

    5.PRK(Lasik)医师、PRK(Lasik)技师

    6.X(γ)刀医师(头部)、X(γ)刀技师、X(γ)刀物理师

    7.DSA技师

五、考试与培训机构

    湖南省医学会

    电话:0731-4822194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17楼B1室